关于实验室检测结果异常、超标调查过程

关于实验室检测结果异常、超标调查过程

3.1 报告

3.1.1 当检验人员的检测结果出现超规或异常时,该检验人员应如实记录,保存样品,并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3.1.2 当实验室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对某一合格检验结果产生质疑时, 也可立即报告启动调查。

3.2 调查:    

实验室负责人安排技术人员和发生超规或异常的检验人员, 共同按照超标检验结果调查记录逐项进行调查。

3.2.1 初步调查     

3.2.1.1 实验室调查应从初步调查开始,首先对检验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因素进行检查,可以仔细检查实验相关的人员、样品、仪器、设备、试剂、内控品、标准、分析方法、计算方法、环境等是否存在问题。   

3.2.1.2 对于滴定、分光光度法、色谱法等分析方法,可将保留的试样重新进样分析,以证明是否为偶然误差所致,排除对系统的怀疑。   

3.2.1.3 实验室负责人接到超标、异常结果报告后,应及时与试验人员讨论分析方法,确认有无操作及理解方面的问题,检查包括图谱在内的原始记录,查找异常或可疑的信息,检查仪器状态及操作过程是否有差错。   

3.2.1.4 实验分析时,实验人员由于某种误差中断测试,则初步调查应记录测试中断的原因,经分析调查后对结果无影响后,实验人员可继续进行测试。       

如有可确定的原因,实验室调查至这个步骤即可完成。

3.2.2 深入的调查 

3.2.2.1 当实验室初步调查不能识别或确认确切原因, 可进入深入的调查以识别或查找出可能的原因;可以通过具体的调查测试方案,尝试操作测试系统以再现与得到原始超规、异常结果时相同类型的问题。       

3.2.2.2 调查测试方案一般采用原样品复验、重新取样复验等方法;当发现存在非取样原因的实验室偏差或不能排除存在实验室偏差可能性时,采用原样复验;当调查发现初检样品有误或样品本身不具有代表性,采用重新取样复验。       

3.2.2.3 复验时若调查发现确有实验室偏差时,应安排原试验人员排除偏差后自行复验(必要时测定两次) ,以复验结果报告即可;若调查未发现确切的偏差原因并且不能排除存在实验室偏差可能性时, 应安排原试验人员和具有一定资质的专职复检人员共同进行原样复检( 必须进行平行测试) ,复检过程注意核对试剂、试液是否异常,是否在有效期内,仪器及量器是否经过校正,操作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则复检有效, 复检合格则判断为合格,不合格按首次检验不合格处理。       

3.2.2.4 发现超标原因并复检合格后,用复检结果取代原结果,同时保留原不合格结果的记录,并由调查人员注明“该结果无效” ,并签名和记录日期。

3.3 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写出调查结论;并由QA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若是非实验室原因的,QA应组织人员对超标、异常结果所涉及的产品进行偏差分析与调查, 以确认实验室超规结果/ 异常结果产生的任何非实验室因素。

3.4 纠正与预防   

若是实验室原因引起的超标、异常结果,实验室应对引起的原因进行纠正,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以后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3.5 总结调查报告

实验室负责人审核调查报告,并对近阶段(前1 个月)检验完毕的样品重新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复验,以排除可能的检测结果错误;填写完毕实验室调查报告后,经QC负责人及QA相关人员签字后,本次调查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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