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品和对照品区别
标准品和对照品是不可或缺的参照物,没有它们绝大多数实验将无法进行,但很多人对这两个概念理解模糊不清,甚至认为就是同一内容的不同叫法。
概念定义
在2015版的《中国药典》凡例中,对于二者已有明确的定义,标准品与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具体来说,有如下区别:
对照品:指采用理化方法进行鉴别、检查或含量测定时所用的标准物质,其特性量值一般按纯度(%)计。
标准品:指用于生物检定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其特性量值一般按效价单位(或pg)计,以国际标准物质进行标定;
为什么容易混淆
概念不清
许多药品(化合物)既有对照品,又有标准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对于对照品或标准品的概念和正确使用方法缺乏认识,很容易将其混淆。
违规操作
虽然中国药典凡例明确规定:“标准品与对照品均应按其标签或使用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和贮藏。”但由于说明书不够详尽、日常科研过程中难以找到相应对照品等原因,将对照品或标准品用于不是其标定方法的含量测定,是药品检验中经常出现但未引起重视的一个问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文章,不保证所有信息、文本、图形、链接及其他项目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故仅供访问者参照使用。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文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更正或删除。以上声明之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法律上有相关解释的,以中国法律之解释为基准。如有争议限在我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