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凝血因子VII浓缩物/人凝血因子VII国际标准物质FaVII |
货号 | 10/252 WHO标准品 WHO10/252 |
类别 | 生物治疗止血生物治疗 |
关键字 | Factor VII;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物;凝血因子;混凝浓缩液;凝血酶原时间 |
级别 | 国际标准 |
证书类型 | 10-252.pdf使用说明 |
最小订购量 | 1 |
WHO标准品10/252凝血因子VII浓缩物Factor VII在重新配制之前,不应试图称量冷冻干燥材料的任何部分。打开安瓿之前,让安瓿达到环境温度,并用1.0 ml蒸馏水轻轻摇晃重新配制。把里面的东西转移到一个塑料管里,放在冰上。
标准物质存放在NIBSC有保证的温度控制储存设施内。标准物质应在收到时按照标签上的指示进行储存。NIBSC遵循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其参考材料的政策。世界卫生组织的政策是,不对其国际参考材料指定有效期,在撤回或修订之前,这些材料在指定效力下仍然有效。通过监测储存在随时间加速降解条件下的安瓿,可以预测长期稳定性。根据稳定性测试的结果,建议安瓿在重构后储存在湿冰上,效力测定应在重构后2小时内完成。
深圳德博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标准品/对照品及实验室耗材等产品的销售和服务。欢迎咨询订购。
一、本公司仅提供NIBSC标准品代理采购业务。
二、本公司承诺所采购产品来自NIBSC。
三、本公司保证全程采用NIBSC要求的运输条件进行产品运输。
四、本公司对所委托进口的NIBSC标准品不做任何担保,如遇质量问题,本公司可协助客户与NIBSC进行协商处理售后问题。